一、学科简介
城乡规划是以人居环境为主要研究和实践对象的工程领域,学科具有综合性、交叉性和前沿性特点,既涉及人居环境的各个方面,又贯通了科学、技术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各个方面。其内容既涉及到各类城市建设工程的总体部署,涉及到城市社会经济活动及其发展的布局和城市的整体发展,同时也是政府公共政策重要组成部分。
吉林建筑大学城乡规划学科始创于1985年,是吉林省开办该学科最早的高校。2006年获批“城市规划与设计”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1年获批“城乡规划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在 “十二五”“十三五”期间先后被评为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吉林省一流学科等,居于省内领军地位。
按照学校总体定位,本学位点坚持立足吉林,辐射东北,面向全国,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地域特色为支撑,坚持理论创新与工程实践相结合,为地方经济建设与城市发展做出大贡献。
为实现学校“理论基础坚实、实践能力扎实、思想作风朴实,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的人才总体培养目标,本着为国家和地方培养全面发展的城乡规划人才的宗旨,弘扬“唯实”“创新”的建设理念,优化和突出地域特色,注重学科交叉与融合,发掘新的学科增长点,力争将本学位点建设成为东北地区重要的城乡规划人才培养基地和创新研究基地。
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本学科在东北地区乡村聚落人居环境与传统村落保护、北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寒地生态智慧规划与技术、寒地人居环境规划与设计、吉林省区域资源保护与协同发展、寒地区域生态治理等研究方向形成了综合实力较强,结构合理稳定的教学与科研团队。在寒地城市设计研究、长白山脉聚落空间研究、长白山脉“山水城市”理论研究、吉林省区域资源保护、寒冷地区的城市及乡村生态发展研究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果,并在研究领域产生显著影响。本学科在吉林省城乡规划建设领域具有明显的优势,已成为东北地域人居环境研究的基地和摇篮。
二、培养目标
硕士研究生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和未来,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能适应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需要的高层次人才。为此要求研究生做到:
1. 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重要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积极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服务。
2.掌握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本学科的现代实验方法和技能;在所研究方向的范围内了解本学科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能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文献,并能用外文撰写论文摘要,有一定外语听说能力。
3.具有科学精神,掌握科学的思想和方法,坚持实事求是、严谨勤奋、勇于创新,富有合作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诚实守信,恪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杜绝抄袭与剽窃、伪造与篡改等学术不端行为。
4.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坚持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具有维护公共利益的职业素养,正确看待规划师执业资格的社会责任和社会含义,自觉维护和履行规划师的职业道德要求。
5.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环境适应能力。
三、培养方式
采取系统学习、科学研究和生产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课程学习与论文工作并重,可分阶段进行,也可平行交叉进行,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指导工作实行在学院领导下导师负责制或指导小组集体负责制。指导教师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确定培养类型、制定培养计划。在培养过程中,要特别注重研究生自学、独立工作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四、研究方向
01 寒地城乡规划与设计
02 城乡发展历史遗产保护规划
03 城乡生态环境与技术科学
04 区域发展与规划
主要针对吉林省以及东北严寒地区的城乡人居环境研究、寒地生态规划与技术研究、北方少数民族传统村落遗产保护研究、东北地区乡村聚落空间演变研究、寒地聚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更新技术研究、生态环境与地域传统建筑文化研究、区域空间绩效、寒地区域生态治理、北方少数民族地区小城镇城市形态研究等基于地域特色、寒地特色的城乡规划设计手法与理论研究。
五、学习年限
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课程学习一般为1.0~2年,可与论文工作同时进行,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年。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4年。
六、新入学研究生导师双选
导师双选应在每年的9月至10月之间完成并向研究生处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
1.提交材料
导师双选登记表(导师用)、导师双选登记表(学生用)、导师双选情况汇总表。
2.培养方案制定
导师双选后应立即进行研究生个人培养方案的制定。导师须按学校研究生教育文件要求,为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方案,该培养方案一式三份,研究生处、学院和研究生本人各存一份。
3.导师指导研究生数量限制
根据《吉林建筑大学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校字﹝2019﹞166号)规定,新聘硕导聘任当年及破格硕导原则上只招收1名研究生;副教授职称硕导每年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3名;教授职称硕导每年招生人数不超过4名,承担省部级项目且科研经费满足研究生培养需求的可增加1个名额,承担国家级项目且科研经费满足研究生培养需求的可增加1-2个名额。名额的增减可依据年度业绩考核、科研工作量考核结果适当调整。在实际运行中,结合学院实际,2020年出台《3044永利官网vip关于规范研究生导师招生管理的暂行规定》,对导师招生数量进行进一步限制。
4.导师双选一经确定,不得更改。确有特殊情况须变更导师,须上报研究生处并经校领导批准后实施。导师变更后须重新进行培养方案制定、开题和中期检查等各环节。培养方案制定后一律不得修改。研究生须按培养方案要求完成课程学习。
七、课程设置和学分
研究生应按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进行学习。研究生课程由学位课程、选修课程、必修环节等三部分组成。学位课程为必修课程,包含研究生水平的一级学科范围的专业基础课。选修课程包括公共选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必修环节包括专业外语、学术交流与活动、学术道德与学风教育、研究生创新创业、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和毕业答辩等。
研究生课程学习的总学分要求不少于32学分,最多不超过35学分。其中学位课程16学分,必修环节4学分。
除公共基础课外,一般课内20学时为1学分,专业课学时不超过50学时。
专业外语为必修环节,计1学分。学生在导师指导下阅读本课题相关外文文献并翻译成中文,不少于10篇。学生在入学后第五学期末前应提交《研究生专业外语课程成绩评定表》,并专业外语文献原稿及中文翻译稿件。
参加学术活动为必修环节,应写出书面报告,并计入1学分。对学术活动的要求: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或国内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1次或校内、院内学术活动3次,并写出书面报告。学生在入学后第五学期末前应提交《研究生学术活动报告》(可由研究生处网站下载),由导师及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后交研究生处。
学术道德与学风教育为必修环节,计1学分。对学术道德与学风教育的要求:参加研究生处、学院组织的学术道德与学风教育宣讲会,并应在入学第一学期末前提交学习报告。
研究生创新创业为必修环节,计1学分。
开题报告为必修环节,一般由学院或导师组织进行开题报告。开题报告格式从研究生处网站下载,指导教师必须在指定位置签字同意后,研究生方可开题。
中期检查为必修环节,一般由学院或导师组织中期检查。中期检查报告格式从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中期检查质量要求:
研究生申请中期检查答辩,需距离开题时间满9个月以上,完成与论文工作有关的课题工作量的80%以上;导师负责质量把关,在中期检查报告指定位置签字同意意见并提交报告后,研究生方可参加中期检查。
由学院组织成立学科的中期检查小组,负责本学科所有参加中期检查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每个中期检查小组由5~7名导师组成。中期检查小组成员严格按照中期检查的各项指标实事求是地给出评议意见。小组成员中超过半数以上认为不符合中期考核要求的研究生,必须修改后再次参加中期检查。
毕业答辩,即学位论文答辩,一般在研究生入学后的第六学期末进行,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所有环节,完成所有课程,成绩合格,取得相应学分,方可申请参加答辩。
在研究生培养期间,参加指导本科生的实验、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和文献阅读等工作,或在有关教师指导下试讲一定学时的课程,不计学分。
城乡规划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开课学期 | 学分 | 学时 | 备注 |
学位课程 | 公共 学位 课 | 1 | 自然辩证法 | 1 | 1 | 18 | 必修 |
2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2 | 2 | 36 |
3 | 第一外国语(上) | 1 | 2 | 80 |
4 | 第一外国语(下) | 2 | 2 | 80 |
学科基础 课 | 1 | 城乡规划理论前沿(双语) | 1 | 1 | 20 |
2 | 城市设计及其理论 | 1 | 1 | 20 |
3 | 城乡规划研究方法概论(双语) | 1 | 1 | 20 |
4 | 百年城市规划思想史纲 | 1 | 1 | 20 |
5 | 城乡规划与区域发展 | 1 | 1 | 20 |
6 | 城市防灾减灾与风险管理 | 1 | 1 | 20 |
7 | 城乡规划设计I | 1 | 2.5 | 50 |
8 | 城乡规划与数字化设计(双语) | 1 | 1 | 20 |
选 修课 程 | 公共 选修 课程 | 1 | 传统建筑环境营造理论与方法 | 2 | 1 | 20 | 限选 2学分 |
2 | 社会文化地理学 | 1 | 1 | 20 |
3 | 建筑文化概述 | 2 | 1 | 20 |
4 | 科技论文写作与方法(报告型) | 2 | 1 | 20 | 必选 |
5 | 文献检索 | 2 | 1 | 20 |
专业选修课程 | 方向一: 寒地城乡规划与设计 | 1 | 国土空间规划时政要点 | 1 | 1 | 20 | 必选 |
2 | 城市交通学导论 | 2 | 1 | 20 |
3 | 城市地理信息系统与应用 | 1 | 1 | 20 |
4 | 城市经济学 | 1 | 1 | 20 |
5 | 城乡规划设计II (按方向选题) | 2 | 2 | 40 |
1 | 传统村落保护与更新 | 2 | 1 | 20 | 选修 |
2 | 城乡规划与公众参与 | 2 | 1 | 20 |
3 | 城乡解析 | 2 | 1 | 20 |
4 | 房地产开发与策略 | 1 | 1 | 20 |
5 | 城乡发展战略与政策 | 2 | 1 | 20 |
6 | 生态规划理论与技术方法 | 1 | 1 | 20 |
7 | 建筑批评学 | 2 | 1 | 20 |
8 | 国土空间规划与城市设计协同治理 | 1 | 1 | 20 |
9 | 城乡人居空间环境概论 | 2 | 1 | 20 |
10 | 英文写作与学术报告(双语) | 2 | 1 | 20 |
方向二: 城乡发展历史遗产保护规划 | 1 | 城市保护学 | 2 | 1 | 20 | 必选 |
2 | 城市更新与场所营造(双语) | 1 | 1 | 20 |
3 | 传统村落保护与更新 | 2 | 1 | 20 |
4 | 东北近代城市与建筑(多人) | 2 | 1 | 20 |
5 | 城乡规划设计 II (按方向选题) | 2 | 2 | 40 |
1 | 城市地理信息系统与应用 | 1 | 1 | 20 | 选修 |
2 | 规划与公众参与 | 2 | 1 | 20 |
3 | 城乡发展战略与政策 | 2 | 1 | 20 |
4 | 城市经济学 | 1 | 1 | 20 |
5 | 生态智慧与城乡生态实践(双语) | 2 | 1 | 20 |
6 | 城乡解析 | 2 | 1 | 20 |
7 | 城乡人居空间环境概论 | 2 | 1 | 20 |
8 | 建筑批评学 | 2 | 1 | 20 |
9 | 现代建筑理论概述 | 1 | 1.5 | 30 |
10 | 英文写作与学术报告(双语) | 2 | 1 | 20 |
选 修课 程 | 公共 选修 课程 | 方向三: 城乡生态环境与技术科学 | 1 | 城市与建筑生态学概论 | 1 | 1 | 20 | 必选 |
2 | 生态智慧与城乡生态实践(双语) | 2 | 1 | 20 |
3 | 生态规划理论与技术方法 | 1 | 1 | 20 |
4 | 城市地理信息系统与应用 | 1 | 1 | 20 |
5 | 城乡规划设计 II (按方向选题) | 2 | 2 | 40 |
1 | 国土空间规划时政要点 | 1 | 1 | 20 | 选修 |
2 | 规划与公众参与 | 2 | 1 | 20 |
3 | 城乡解析 | 2 | 1 | 20 |
4 | 城乡发展战略与政策 | 2 | 1 | 20 |
5 | 传统村落保护与更新 | 2 | 1 | 20 |
6 | 城乡人居空间环境概论 | 2 | 1 | 20 |
7 | 城市保护学 | 2 | 1 | 20 |
8 | 建筑批评学 | 2 | 1 | 20 |
9 | 寒地建筑与环境设计 | 2 | 1 | 20 |
10 | 英文写作与学术报告(双语) | 2 | 1 | 20 |
方向四: 区域发展与规划 | 1 | 城乡发展战略与政策 | 2 | 1 | 20 | 必选(公共选修课程“社会文化地理学”为本方向必选) |
2 | 生态规划理论与技术方法 | 1 | 1 | 20 |
3 | 城市地理信息系统与应用 | 1 | 1 | 20 |
4 | 城市经济学 | 1 | 1 | 20 |
5 | 城乡规划设计 II (按方向选题) | 2 | 2 | 40 |
1 | 国土空间规划时政要点 | 1 | 1 | 20 | 选修 |
2 | 传统村落的保护与更新 | 2 | 1 | 20 |
3 | 国土空间规划与城市设计协同治理 | 1 | 1 | 20 |
4 | 房地产开发与策略 | 1 | 1 | 20 |
5 | 建筑批评学 | 2 | 1 | 20 |
6 | 城乡解析 | 2 | 1 | 20 |
7 | 生态智慧与城乡生态实践(双语) | 2 | 1 | 20 |
8 | 城市交通学导论 | 2 | 1 | 20 |
9 | 寒地建筑与环境设计 | 2 | 1 | 20 |
10 | 英文写作与学术报告(双语) | 2 | 1 | 20 |
必修环节 | 1 | | 专业外语 | 2 | 1 | 20 | 专业型研究生必修城乡规划师业务实践环节,城乡规划学研究生不限制。 |
2 | | 学术交流与活动 | - | 1 | - |
3 | | 学术道德与学风教育 | 1 | 1 | - |
4 | | 研究生创新创业 | - | 1 | - |
5 | | 城乡规划师业务实践 | 3/4 | 4 | - |
6 | | 开题报告 | - | - | - |
7 | | 中期检查 | - | - | - |
8 | | 毕业答辩 | - | - | - |
说明:学术型研究生培养计划最低应该不低于 33学分,专业型研究生培养计划最低应该不低于 35学分。
八、课程思政
研究生教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相结合,运用可以培养大学生理想信念、价值取向、政治信仰、社会责任的题材与内容,实现思政元素与学科专业知识融合,挖掘和梳理学科专业知识中的思政元素和资源,引导学生正确做人做事做学问,全面提高大学生缘事析理、明辨是非的能力,让学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人才。主要关注的思政要素包括:
1.家国情怀(责任担当):党和国家意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优秀的中华传统文化的认同和坚持等;
2.个人品格(如何做人):(1)包括道德情操:社会道德、个人道德和职业道德。人文素养、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等;(2)健全人格:思想、情感、态度、行为、心理、哲学、 艺术、性格和体质等;(3)智力:观察、想象、思考、判断、推理、逻辑和思维等;
3.科学观(如何做事):认识论和方法论,求真务实,开拓进取,钻研,毅
力,勤奋,视野,批判性思维,创新意识和学术诚信等。
在教学的各环节中,要求各门课程教学过程中紧密结合课程的特点与建设要求,找准课程中思政元素与融入点,凝练课程的核心价值观,基于教学目标的刚性、教学内容的思政鲜活性和教学评价的思政底线,开展课程思政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创新思维、突出重点和注重实效”的原则,遵循高等教育规律、教书育人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等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用逻辑说话,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力求内容科学,方法科学,不硬讲,不空讲。在价值传播中注意知识含量,知识传播中注意价值观引领,充 分发挥课程所承载的育人功能,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的有机统一。
在教学的各环节中,教师要做到教书和育人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要设计贴近学生生活且实用性较强的生动案例,让学生可以身处其中。思政元素的融入要做到有机自然、潜移默化、润物无声,要做到不单向灌输,不强加观点。从学生感兴趣的案例出发,把握恰当、自然渗透的原则,从案例的提出,到案例的分析,再到案例的最终解决各环节过程中,让学生在专业实践技能提高的同时,亲身感受其中的思政元素,实现培根铸魂、启智润心、立德树人。
在教学的各环节中,任课教师要注意价值引领,坚持育人导向,回归课程之本以倡导科学精神和培养学生工匠精神作为课程思政教育的核心,强化学生创新能力和职业品质塑造为培养目标,力争不断提升课程的文化魅力。具体地,就是任课教师要营造“教—学—做”为一体的教学模式,采取以学生为主的互动式、讨论式和实践式融合的教学探究模式。
九、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使研究生在综合素质方面得到较全面的基本训练,也是培养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的重要环节。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工作一般应包括文献阅读、开题报告、撰写论文等。
学位论文阶段时间安排一般应为:
(一)开题报告
1.研究生进行开题的时间为入学后第三个学期初(每年9月-10月)。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每年11月中旬。
2.提交材料
(1)导师署名并签署“同意开题”,《开题报告》符合开题报告格式要求;
(2)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表;
(3)开题报告汇总表。
3.开题报告一经提交,论文题目和主要研究内容不得进行变更。
4.开题报告必须符合开题报告撰写要求。
5.开题不通过者,3个月以后可重新开题。开题前须向研究生处提交开题申请,再次开题后一周以内提交材料。再次开题不通过者,同下一级研究生一起开题。
6.开题或重新开题时间距离送审论文时间不得少于12个月。
(二)中期检查
1.研究生进行中期检查的时间为入学后第五学期初(每年10月-11月)完成。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每年11月下旬。中期检查与开题时间间隔不少于6个月,且中期检查与提交送审毕业论文时间间隔不得少于6个月。
2.提交材料
(1)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2)中期检查汇总表
3.中期检查的论文题目和主要研究内容必须与开题报告保持一致。
4.中期考核表必须符合中期检查要求。
5.中期检查不通过者,3个月以后可重新进行中期检查。之前须向研究生处提交中期检查申请,再次中期检查后一周以内提交材料。再次中期检查不通过者,同下一级研究生一起中期检查。
(三)第五学期完成学位论文。
(四)论文书写格式要求详见《吉林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要求》。
(五)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1.论文的选题应对国民经济具有实用价值或理论意义;
2.论文内容应能体现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内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3.论文工作应体现作者掌握了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4.对所研究的课题要有新见解,并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5.论文要求概念清楚、分析严谨、推理正确、数据真实可靠、文字简明通顺;
6.论文书写格式要求详见《吉林建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要求》。
十、论文评审、答辩与学位授予
(一)论文评审应审核
论文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其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其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其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
(二)毕业资格审查
1.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学分满足要求;学生以学院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到研究生处进行成绩审核,具体时间以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当次毕业答辩时间流程为准;
2.按时完成开题并合格;
3.按时完成中期检查并合格;
4.小论文发表要求:
(1)署名:学生第一导师第二,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学生和导师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吉林建筑大学;
(2)小论文内容:须与毕业论文内容相近;
(3)期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最新版)中,附录一(专业期刊一览表)中所列期刊,发行周期为月刊、双月刊或季刊(北大核心期刊可为不受此限制)。
2021年版《吉林建筑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对获得学术奖励或授权,以及获得竞赛奖励作了规定,作为除发表学术论文以外的其他获得申请答辩资格的可选条件。
5.提交《毕业资格审查汇总表》,备查。具体日期查看当年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当次答辩时间流程的通知。
(三)学位授予条件
1.论文外审成绩均不低于60分且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
2.资格审查合格;
3.在学期间无不符合学位授予处分;
4.答辩成绩合格。
5.论文应有2位本领域或相近领域的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5~7位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组成(不含论文作者的导师)。
(四)答辩与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工作基本完成后,应在学科内进行预答辩。预答辩通过者填写学位论文答辩材料,申请论文答辩。答辩和学位授予程序按《吉林建筑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进行。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工学硕士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